根据会员手册节选
第三章 会 员
第九条 申请加入分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承认分会工作规则;
(二)有自愿加入分会的意愿;
(三)在分会业务范围内及全国各行政区域具有一定影响;
(四)能够自觉履行分会工作规则规定的会员义务。
第十条 会员入会程序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(二)经分会理事会讨论通过,或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批准;
(三)由分会理事会或业务主管单位颁发会员证。
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分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分会组织的活动;
(三)获得分会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对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分会工作规则,执行分会决议,维护分会合法权益;
(二)完成分会交办的工作;
(三)关心和支持分会工作,向分会反映情况,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提供相关信息;
(四)按规定、按年度缴纳会费;
(五)按《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会员管理办法》所规定的标准按时缴纳会费。
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分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一年未交纳会费且不参加分会任何活动,分会理事会有权暂时停止其会员资格;会员若连续两年不交纳会费,将被视为自动退会。
第十四条 会员如果有严重违反本工作规则的行为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并公示。